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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名师爷-刑名师爷,作品相关 州县父母官,人文历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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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生 | 网站首页 | 加入收藏 | 返回目录 作者:沐轶 更新时间:2008-2-26 10:4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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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8年,在正式称帝的当月,明太祖朱元璋就下令把明军占领的地区所有的基层府州县长官都召到南京来,慰勉有加。在府州县官辞行时,他亲自召见,“圣谕”:“天下刚刚安定,老百姓财力俱困,就象病鸟才能飞行,树木才扎下树根。不要去拔鸟的羽毛、不要去摇动树的枝干!只有清廉的人才能够克己爱民,贪婪的人必定会损人肥己。你们都要警惕!”过了7个月,他又征召“天下贤才”充任州县官,敕谕再三。又制定了《府州县条例》颁布天下。所以《明史•;循吏传》的序言里列举了这些举措后,认为象明太祖那样重视基层州县官的皇帝实在少见。
明太祖如此重视州县官是出于自己的切身体会,他从社会底层爬到皇帝位置,深知代表皇帝统治民众的就是州县官,州县官的素质最直接地决定皇朝统治效率。他的这个作法后来被清朝的几位皇帝沿用。顺治、康熙两代皇帝都曾上谕,慰谕州县官。雍正帝还要人撰写州县官为政的要则,以《钦颁州县事宜》之名,颁发全国州县,作为州县官施政的指南,这也是前无古人的措施。
明清两代州县长官受到皇帝的重视,其职责范围确实也大大超过了前代。一个州县的财政、治安、审判、教育、福利等等事务都要由州县长官负责,而且必须是“躬亲厥职”,亲自操办,责无旁贷。和各级官府衙门分散权力、互为牵制的原则相反,在基层州县确立起州县长官的个人专断权力。除了受各层上级的监督外,在州县长官之下的佐贰官、首领官、教官、杂官都丝毫不得与之对抗,只能乖乖的服从其指挥。所以州县衙门的政务几乎完全是围绕州县长官展开。
从皇帝的角度看,州县长官是在基层代表自己直接统治民众,所以称之为“亲民官”。过去《诗经》上有“乐只君子,民之父母”;“岂弟君子,民之父母”的说法,原意是对贤明君主的称颂。但后世也习称地方长官为“父母官”,明清的州县官都可以称之为“父母官”,当地的绅士对州县官的称呼就是“老父母”、“父母”、“老父台”等。县的长官在历史上曾称为县令、县尹,县最早是作为贵族采邑的代替出现的,所以作为一县之首,一般的美称有“大令”、“明府”、“邑宰”、“邑尊”、“邑令”、“令尹”、“大尹”、“令”、“宰”等等。由于只有知州、知县才掌握官印、才能够升堂审案,所以一般又称“正印官”、“印官”、“大堂”、“正堂”。从百姓的角度看,自己直接能够见到的最大的官就是州县官,自己要靠他来帮助自己不受欺负,所以称之为“青天”、“太爷”、“大老爷”。作为州县官自称,对上级一般要用“卑职”,中性一点的是“本州”或“本县”,这也可以在和地方绅士接触时使用。在告示时,州县官一般自称“正堂”、“大堂”。而在接见普通百姓时,就要自称“本堂”、“本官”、“本老爷”如何如何了。
州县长官在辖区内有个人专断的权力,可以在一地作威作福,所以明清时民间一直有“杀人的知县,灭门的知州”的说法。明小说《醒世恒言》29卷“卢太学诗酒傲公侯”,说大名府浚县的汪知县因为几次去拜访当地的名士卢柟都没能见面,恼羞成怒,汪夫人提醒道:“自古言:破家县令。”汪知县设毒计把卢柟打入大牢,卢家果然倾家荡产。清代小说《儒林外史》第1回提到诸暨知县下乡拜访下帖子请画家王冕,王冕婉言拒绝,邻居秦老爹劝道:“自古道:灭门的知县。你和他拗些甚么?”
上述州县长官升堂的仪式,可以想见其威风。这是当时很多人心驰神往的。《儒林外史》第32回描写一个名叫臧蓼斋的无赖,缠着名士杜少卿送他300两银子买个“廪生”(政府发给伙食费的生员)的头衔,说:“廪生,一来中的多,中了就作官。就是不中,十几年贡了,朝廷试过,就是去做知县、推官(府衙的审案官),穿螺蛳结底的靴,坐堂、洒签、打人。象你(指给他银子的杜少卿)这样的大老官来打秋风,把你关在一间房里,给你一个月豆腐吃,蒸死了你!”
明末清初小说《醒世姻缘传》第83回里,老官僚骆校尉说道:“这县丞受的气比府经历(指府一级的首领官,和县丞同为正八品)还不同哩!这磕头叫人老爷是不消说的,遇着个歪憋刻薄的东西,把往衙里去的角门封锁的严严实实的,三指大的帖儿到不得你跟前,你买根菜都要从他跟前验过,闲的你口臭牙黄,一个低钱不见。端午、中秋、重阳、冬至、年节、元宵,孩儿生日娘(女儿)满月,按着数儿收你的礼。你要送的礼不齐整,好么,只给你个苦差:解胖袄(一种用棉花填得很厚实的棉袄,供军人们穿在皮甲内防箭。明清时由各地州县征集解送边防地区)、解京边(押运输送到京城及边防地区的物资)、解颜料(押运输送至京城及大型工地的建筑颜料),叫你冒险赔钱。再要不好,开坏你的考语,轻则戒饬升王宫(官场隐语,升即“申”;王宫原指祭日的日坛,谐音转指弹劾的“弹”。暗指申奏弹劾),再好还是赶逐离任,再要没天理,拿问追赃!”
骆校尉的这段话淋漓尽致的说明了明清时县丞官职的苦恼。从理论上讲,县丞是一个县的“第二把手”,称之为“二堂”、“二尹”。丞字的原义是“秉承”,辅佐、助理的意思。自秦汉时起,每朝每代县都设县丞,作为长官的助手参与县政的管理,承上启下推行政务。唐朝文豪韩愈在《蓝田县丞厅壁记》中说:“丞之职,所以贰令,于一邑无所不当问。”可是明清时的县丞尽管号称“佐贰官”,却不再是这种承上启下、无所不问的官职。上文已经说过,明清时在基层确立了长官的个人专断负责制度,县丞不得过问全县的政务,在知县因病、丧、罢等等情况而离职的情况下,县丞未得上级委派,不得自动代行知县职务,非得等上级另行委派的署任(代理)到来。尤其是在制度上并非所有的县都必定要设县丞。《大明会典•;吏部》规定,凡编户不满20里(2200户)的小县不设县丞,其余的县份也是“因事添设,无事裁革”。因此明代各地县丞已是“废置不常”,而据乾隆末年编的《历代职官表》统计,当时全国1297个县,才设了414位县丞,平均每3个县还摊不上一个。
明清时各地县丞的职务都被制度或沿革惯例规定在一个狭小的范围里,比如在有的县份,县丞只管粮食秣草的征集,称之为“粮厅”或“粮马县丞”;有的县份县丞专管巡逻治安,称之为“捕厅”或“巡捕县丞”;明代实行世袭兵制,所以州县经常要清点军户户口,这称“清军”,有的县份县丞就管清军,称之为“清军县丞”。明末小说《型世言》第20回里,主人公石不磷说“如今二衙不过是水利、清军、管粮三事”,就是这个意思。清代兵制不同,清军一项也被取消,县丞的职责更轻。知县不得轻易离境,所以凡是有需要一名县级官员离境处理的事务,最常见的就是押解漕粮及各种上供的物资,县丞就只能“责无旁贷”了。这种差使不仅奔波劳顿,特别是在押解物资有损失时,押运的县丞都要补赔,实在苦不可言。
县丞的衙署位于衙门建筑群的东侧副轴线的最北端,也是一个独立的院落。院落里有一个办公的厅堂,后面又是一个小小的院落,是县丞的住宅。由于处在衙门的东面,所以称“东衙”。因为县丞比知县低一级,所以又叫“二衙”。从座北面南的角度来看,县丞的衙署处在衙门建筑群的左侧,又称“左衙”。县丞在和知县一起坐堂时(这种情况很少有),要坐在知县的左手位置,所以也称“左堂”。东衙的进出都要走仪门两侧的便门,确实容易受到知县的监视。除了年节、迎接新官之类的大聚会,县丞平时可以和知县平礼相见,自称“学生”、“晚生”、“后学”等等的谦称,而称呼知县为“堂尊”、“堂翁”。重大节庆日,就要给知县行跪拜礼(一般知县应该赶紧侧身谦让,或扶抑其起身)、叫“老爷”。辖境内的绅士尊称县丞为“父母”,以示比知县的“老父母”低一级。老百姓们称其为“二太爷”、“老爷”。
主簿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官职,秦汉以后的每朝每代,每一个官府衙门,上至朝廷六部,下至州县镇戍,几乎都设主簿一职。主簿的“主”指主管,“簿”指文书簿记,主簿顾名思义就是主管文书簿记的官,和今天机关里的秘书长相当。官府衙门总是要靠书面文件来沟通的,也就少不了主簿一职。但是到了明清,县里的主簿不是常置的官职,“有事添设,无事裁革”。到清乾隆朝末年,全国1297个县,只有98个县是设主簿的。
理论上主簿应该是县衙门的“第三把手”,官品是正九品,在县衙里排行第三,故尊称“三尹”、“三衙”。其办事的衙署也在县衙门建筑群内,号为“三堂”,一般位于衙门建筑群中轴线的东侧,和县丞的衙署相连。主簿的职责也和古代不同,只管一些具体的事务,不再是掌管公文起草往来的秘书长。一般不是管粮马、就是管治安,一点都不能当家作主。
主簿顾名思义理应是以文笔见长的官员,可是明清却恰好相反。因为主簿大多从书吏或捐纳之类的杂途出身,作文并非长项。有的文理不通,有的毫无知识,经常会闹出笑话。明代笔记《五杂俎》有这么个故事:
有个姓马的来到浙江德清县当主簿,终日无所事事。这老兄又不甘寂寞,总想别出心裁。有天半夜里忽然有了个主意,跑到宅门口拼命敲梆,要见知县。睡梦中被闹醒的知县以为出了火警、强盗之类的事件,慌慌忙忙爬起来开门接见。想不到马主簿说的是:“我一直在想一件大事,今天终于想通了,所以要赶紧来报告。农民在四月里又要种地,又要养蚕,实在是太辛苦了。我想请堂翁出一张告示,要百姓们改为四月里种地,十月里养蚕,这样就两不误了。”知县又好气又好笑,说:“到了十月哪来的桑叶养蚕?”
明清时县衙门里和主簿一样名不副实的官职是典史。典史是元朝才开始在县衙门设立的官职,每县两名。典是掌管的意思,史是文书工作人员的意思,典史是管理衙门公文收发存档的官职。明朝大幅度缩减县衙门的官员编制,裁去传统的县尉一职,改由名义上管“典文移出纳”的典史来管治安“巡捕”之事。典史名不正、言不顺的以文代武,等于一个县的“警察局长”。
明清时典史仅仅是“未入流”,没有品级。不过治安职责重要,任何县份都要设置,倒是个不可缺少的官职。典史在县衙门里排行第四,常称“四堂”、“四衙”。典史的衙署一般在县衙门建筑群中轴线的西侧,与县丞衙相对称,习惯上称“西衙”。从座北朝南的角度来看,典史衙在大堂之右,所以还可以称“右堂”、“右衙”。衙门里的书吏称呼典史为“四老爷”、“四爷”,背后叫他“四老典”。民间绅士对典史的尊称也可以是“父母”,或者因其职掌巡捕而尊称“捕厅”、“廉捕”。明清时一个县衙里往往就只有知县和典史两个官,相对而言,可以当作是“第二把手”,往往被尊称为“少尹”、“少府”。典史的实际职事和古代的县尉相近,雅称是“县尉”、“少尉”。
在非常时期有的典史还真起到军事指挥的作用。比如据清代诗人邵长蘅《青门集•;阎应元传》记载的江阴两位典史的事迹:1645年清廷“剃发令”,强迫汉族人民和满族人一样剃发编辫,不服从者处死,所谓“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这一野蛮的法令激起汉族人民的反抗。江阴县的几个秀才聚集民众,杀死方亨,起义反清。他们推举典史陈明遇为军事首领,陈明遇又推荐前任典史阎应元来主持。两位典史征集士兵,组织防务,指挥江阴军民英勇抗击清军。城中缺乏箭矢,阎应元仿照《三国演义》诸葛亮草船借箭故事,夜晚把很多草人树在城头,击鼓呐喊,好象要下城袭击清军。清军发箭如雨,到天亮江阴守军就获得了充足的箭矢。等到清军对此习惯后,阎应元又派勇士夜袭清军大营,清军溃散,只得暂时撤围。清廷派一些明朝的降将劝降,都被阎应元严词拒绝。最后清军调集24万大军围攻江阴,在起兵后的第81天,江阴城被攻破,阎应元被俘遇害,陈明遇战死,全城军民无一降者。
也有的典史以文起家。明朝时,曹鼐中举后,被选为代州(治所在今山西代县)训导。他不愿当教官,请求另派一个未入流的官职。对于这种要求改派的举人,吏部自然没有好感,于是带一点恶作剧的任命他为云南太和县(今大理市)典史。他到任几年,身处边陲,郁郁不得志,但仍旧早晚读书。知县嘲讽他说:“当了典史还读书,难道你还想中状元?”他回答:“诚如尊谕。”明宣宗宣德七年(1432)他带领一队被征发的工匠到北京建造宫殿,乘此机会,他向明宣宗上书请求再参加科举考试。明宣宗居然特批同意。他留在北京参加了当年的顺天乡试,再次中举。第二年参加会试、殿试,竟然真的中了状元。
明清时象阎应元、曹鼐这样有志气的典史实在是凤毛麟角。绝大多数典史都是碌碌无为,甚至自甘下贱,恬不知耻。在明清小说里典史往往被描写为“贱官”。比如《官场现形记》第2回里,主人公钱典史大谈做典史弄钱的诀窍:“大凡像我们做典史的,全靠着做生日、办喜事弄两个钱。一桩事情收一回分子,一年有上五、六桩事情,就收五、六回分子,一回收上几百吊,通扯起来就有好两千。真真大处不可小算。”而且弄钱的时候也不必顾及自己的面子:“(知县)虽是亲民之官,究竟体制要尊贵些,有些事情(指纳贿、枉法、分赃之类)自己插不得身、下不得手。自己不便,不免就要仰仗师爷同着二爷(指长随)。多一个经手,就多一个扣头,一层一层的剥削了去,到得本官就有限了。所以反不及做典史的,倒可以事事躬亲,实事求是。”这种“实事求是”的做官体会,真是贱官的写照了。所以民间有“要钱典史,不要钱御史”的俗谚(《吴下谚联》)。
当然主簿官里也可能会有真正的文人。清代选官的惯例,凡在宫殿内为皇帝处理文书写签条的无出身文人,可以选任主簿官。著名的少年诗人黄景仁(1749~1783)就曾走过这路子。这位出生武进的诗人,9岁时就曾参加科举考试。后来入安徽学政(掌管一省科举考试及官学的官员)朱筠的幕府。有一年上巳节(农历三月初三)朱筠在安庆太白楼上召集文士作诗,黄景仁穿一身白衣服,站在日影下,片刻间就写成数百言,轰动一时。他觉得自己的诗作缺乏豪迈之气,就来到北方想感染一下“幽并气概”。乾隆四十一年乾隆帝巡视山东,召集文士考试,黄景仁应召,但只列二等。于是就被分派到武英殿为皇帝的文书写签条。根据选官的制度,由此出身可以选县主簿。文士出身的陕西巡抚毕沅觉得黄景仁去当个主簿太屈才了,而且主簿的位子又太少,很难排队轮到选官。他就资助了一笔钱,帮黄景仁升一级,捐个县丞出身。可惜的是,正要被任命时,黄景仁的债主们却不管他是诗人还是官员,钉住他讨债。黄景仁逃往山西躲债,结果死在了半道上。死时不过刚满34岁。他的名诗《圈虎行》嘲笑被耍马戏艺人圈养的老虎,可他自己的命运结果也比“行藏不如鼠”的圈养老虎好到哪儿去。
以上所说的这些官都是在州县衙门内办公的,明清时各个州县还有一些在州县衙门之外另有办公地点、自开衙署的官员。这些官员里衙署最整齐、官品最高的要算是各州县官学的教官了。
明清时各州县都设有官学,读书人如果不能够进入官学获得官学学生的资格,就不可能作官,实现“学而优则仕”的理想。在进入官学前的读书人通过州县长官的考试,算是“童生”,仅仅表示他是个读书人,并没有特殊的身份,读书作官的道路正式的只能是各州县的官学。每两到三年由省学政主持考试从童生中选拔官学学生,每个州县考取的名额都有精确的限制,所以官学学生叫做“生员”--即有员额限制的学生。俗称是“秀才”。
明朝各州州学设儒学学正1员,儒学训导3员;各县县学设儒学教谕1员,儒学训导2员。理论上学正、教谕是州县学的主持人、管理者,而训导算是教员,但实际上并不按照定额实际设置教官,学正和教谕往往就是唯一的州县教官。奇怪的是,这些教官的品级不过是未入流,而要求必须是监生或举人出身。让读书人和杂途出身同为未入流的小官,实在是有辱斯文。
明代著名清官海瑞就是以举人出身任南平教谕。有一次巡按御史驾临学宫,训导及属吏纷纷下跪相迎,独有海瑞站在那里,仅向御史作一揖,说:“如果是拜谒御史大人,自然要以下属的身份按礼节下拜。可这里是师长教导士子的地方,不该屈膝迁就,影响士子观瞻。”巡按御史虽然只是正七品的官阶,可号称“代天子巡狩”,来头极大,所到之处不要说是同为正七品所知县,就是从四品的知府、正五品的知州也要下跪相迎。这次御史不料却碰上海瑞这个未入流的硬骨头,也只得解嘲的说海瑞是个“笔架博士”。
清朝注意到明朝这个不合理的制度,把学正和教谕的官品提高到了和县丞平级的正八品,给了教官一点面子。不过训导仍为未入流。
明清州县的科举考试权并不属于教官,主持录取童生考试的是州县长官,主持录取官学生员考试的是省学政,生员获得参加乡试的资格也是看省学政主持的“科考”成绩,和州县教官没有直接关系。州县教官一不教学,二不考试,三没有廪生的考选权(由州县长官推荐),四又没有生员的惩治权(体罚生员的批准权也归省学政)。因此实际上教官在生员心目中并没有什么权威,甚至根本就不认教官为老师。
《儒林外史》第17回里,匡超人因为孝行被知县赏识,抬举他去参加院试,并特别向学政推荐说情,果然使匡超人中了秀才。匡超人得意洋洋回到家里受众乡邻的贺礼,不料官学教官派了差役来要他的“进见之礼”,匡超人大发脾气:“我只认得我的老师(指抬举他的知县)!他这教官,我去见他做甚么?有甚么进见之礼!”本村保正潘老爹出来打圆场,劝道:“二相公,你不可这样说了。我们县里老爷虽是老师,是你拜的老师,这是私情。这学里的老师是朝廷制下的,专管秀才,你就中了状元,这老师也要认的。”匡超人这才给每个教官封了两钱银子,约好日子去拜见了。
明清州县教官处在这样一种尴尬的境地,只得自嘲为“冷衙门”、“冷庐”。清人笔记《冷庐杂识》就记载了不少教官的牢骚。如浙江萧山县教官在衙署自题对联:“百无一事可言教十有九分不像官。”仁和县教官在衙署题的楹联是:“冷署当春暖闲官对酒忙。”倒是这帮又穷又酸的教官自我表白。自得其乐的安慰则是“刻部稿,讨个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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